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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 (1746)

媒體報導民眾反映海外購物平台購買低於新臺幣2,000元貨物,以快遞方式進口被徵收稅費情事。高雄關表示,經查該案係電腦抽中應查驗案件(C3),因查驗結果申報價格疑似偏低,爰依關稅法規定核定完稅價格並課徵稅費,民眾對於核估之價格及稅費倘有疑義,可備妥相關交易憑證,自行或委託報關業者向海關申請退稅事宜。 該關籲請民眾詢問時,可提供報單號碼或海運快遞分提單號碼,以方便海關及時查詢與回復相關詢問。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最近常接獲民眾反映,到店家消費時,結帳人員無法於收銀機(POS)系統輸入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以致未能取得載有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經瞭解買方之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係新配賦之號碼,而該店家POS系統仍為舊版統一編號檢查邏輯,因未修改該檢查碼邏輯而造成無法輸入統一編號。  …
民眾子女在外求學,112年度學校註冊時所繳交的宿舍費,或在校外租屋支付的租金支出,可於今(113)年5月份辦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舉房屋租金支出。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之房屋租金支出,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6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其所支付的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新臺幣(下同)12萬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詢問被繼承人生前如有未請領之個人勞工退休金專戶的退休金及孳息是否須併入遺產申報? 該局說明,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的退休金,係雇主為勞工及勞工本身歷年提繳的金額及孳息,屬勞工個人所有,於勞工死亡時尚未請領,都屬被繼承人死亡前已具有領取權利的債權,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規定,併入其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基隆關表示,近來查獲商民因出口屬無交易事實的樣品、外貨退回或賠償品等貨物,出口人認為未向國外買方收取價款,而隨意申報貨價,因涉低報貨物價值,致遭裁罰。提醒商民報運出口、進口貨物,均應誠實申報貨物價格,以免觸法或延宕通關,影響自身權益。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免徵貨物稅之車輛,因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合免稅規定時,依規定應由轉讓或移作他用之人在轉讓或移作他用之次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納稅。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日前接獲林小姐來電詢問,父親A君113年1月間死亡,生前已將名下7筆土地交付信託(受益人為A君)並完成移轉登記,因其中1筆信託財產為公共設施保留地,能否依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免徵遺產稅呢? 該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條之2第2項及同法第10條之1第1款規定,信託關係存續中受益人死亡時,應就其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未領受部分,依法課徵遺產稅;而其權利價值之計算,享有全部信託利益之權利者,信託利益為金錢以外之財產時,以受益人死亡時信託財產之時價為準。…
行政院今(2)日第3902次院會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優化所得稅扣繳制度,以維護120萬餘家扣繳單位之權益。 財政部說明,為更符合行政法上義務之事責一致原則,疏緩辦理非居住者扣繳稅款作業負荷,並使稽徵機關得視違章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程度處罰,該部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如下:…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逾發票日期一年之未兌領國庫支票須向該署申請換發後,方能兌領款項。為優化服務品質,該署於每年6月及12月,就逾發票日期2個月至11個月仍未兌領之國庫支票,通知原支用機關轉知受款人儘速兌領。 財政部國庫署說明,國庫支票由國庫經辦行核驗兌付,但逾發票日期一年者,不得兌付,受款人或執票人須填具換發國庫支票申請書,檢同原支票向該署申請換發後,方能兌領,故主動提醒尚未兌領國庫支票之受款人,儘速辦理兌領。該署進一步表示,國庫支票逾發票日期五年尚未兌領者,支付款將逕行解繳國庫,繳庫後如受款人或執票人以請求權時效未消滅、中斷或依據其他法令規定請求返還時,可直接洽原支用機關辦理,該署將依原支用機關申請辦理庫款撥付作業,受款人權益不受影響。…
執行業務者列報捐贈費用,應以「事務所」名義為之,並應取得捐贈收據或證明。如捐贈對象為符合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所稱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事務所」應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並填發免扣繳憑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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