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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以下簡稱新制)自10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個人出售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應適用新制規定課徵所得稅。但出售取自配偶贈與之房屋、土地,出售時應以配偶間第1次相互贈與前配偶原始取得該房地之日為取得日,據以認定是否適用新制課稅。
該所指出,如個人出售配偶贈與之房地,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規定者,出售時應以配偶原始取得該房地之日,據以判斷新舊制之適用。
該所舉例說明,甲君在98年4月20日購入A屋,於105年3月15日贈與配偶乙君並完成移轉過戶,乙君在106年1月10日出售該屋並完成移轉過戶,乙君出售之房屋雖為105年3月15日受贈取得,惟房屋取得日應以甲君原始取得該房地之日(即98年4月20日)故不適用房地合一新制報稅,應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計算房屋之財產交易損益,併入106年度綜合所得稅(107年5月)辦理結算申報。
該所呼籲,如屬適用新制者,不論交易之房屋、土地課稅所得為0元、虧損情形或為適用自住房地免稅優惠核算無稅額者,仍應於完成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填具申報書,檢附契約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辦理申報,以免因漏未申報或逾期申報而受罰。若有疑義,請利用該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竹南稽徵所綜所稅股林冬彩

為掌握稅源,健全稅制,我國參考OECD建議及歐盟、韓國與日本等國家作法,於105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定明在臺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利用網路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之境外電商業者,應於我國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並定自106年5月1日施行。

財政部說明,我國營業稅屬消費稅,實際租稅負擔者為買受人。本項制度可衡平國內消費者向境內、外電商業者購買電子勞務之租稅負擔,該部並明定年銷售額逾新臺幣48萬元之境外電商業者,自106年5月1日起,應於我國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為利跨境電商課稅新制順利施行,該部建置簡易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平台、增修相關子法規、訂定宣導計畫及Q&A、持續辦理對內及對外講習等,對該制度有興趣或切身相關者,可至該部賦稅署(http://www.dot.gov.tw/)「境外電商」專區查詢相關課稅規定。新制自106年5月1日實施以來,共48家境外電商業者辦理稅籍登記,同年7月1日起陸續辦理第1次營業稅申報事宜。財政部將賡續輔導潛在境外電商業者依規定來臺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業者稅籍登記資訊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www.etax.nat.gov.tw)「境外電商課稅專區」查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如欲採用試算暫繳申報者,該營利事業必須是公司組織、會計帳冊簿據完備經核准使用藍色申報書或其106年度前6個月之暫繳損益試算表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於106年9月30日前辦理申報。

該分局說明,營利事業採試算暫繳申報,依規定應檢送「暫繳申報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委託書」、「暫繳損益試算表」、「資產負債表」、「營業成本明細表」、「其他費用及製造費用明細表」等相關附件至稽徵機關(採網路遞送附件者於106年9月30日前遞送,採紙本遞送附件者於106年10月11日前遞送)。又該分局補充說明部分營利事業誤以為5月份辦理之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屬會計師簽證案件,則9月份暫繳申報即適用「試算暫繳申報」,而於暫繳申報書勾選「會簽申報案件」,惟未檢送相關附件資料,致無法適用「試算暫繳申報」。

該分局特別提醒,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惟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欲採試算暫繳者,其106年度前6個月之暫繳損益試算表仍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於106年9月30日前辦理試算暫繳申報,才可適用以106年1至6月營利事業所得額,按17%之稅率,計算其暫繳稅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限已於106年6月1日截止,納稅義務人如尚未辦理結算申報,請儘速自動補報補繳,以免受罰。
該分局說明,依據稅捐稽徵法規定,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者,加計利息,免予處罰。納稅義務人如有各類所得應辦理結算申報而尚未申報者,可就近向國稅局查調所得,並儘速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補申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公司購買汽車作為載貨或接待客戶使用,所取得統一發票之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扣抵銷項稅額是否得扣抵銷項稅額?需視所購之汽車,究為自用乘人小汽車抑或為客貨兩用車而定?
       新營分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購買9人座以下客貨兩用車所支付進項稅額是否得扣抵銷項稅額,依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2款規定,營業人取得之進項稅額應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始得扣抵銷項稅額,是公司購買9人座以下客貨兩用車用以載貨或接待客戶如確係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所取得統一發票之進項稅額得扣抵銷項稅額。

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2條規定,營利事業列報佣金支出,應提示佣金契約或其他具居間仲介事實之相關證明文件,並保留相關憑證及匯付款資料。


  該分局日前查核某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其列報外銷佣金支出,經核對公司所提示之佣金合約、匯款水單及外銷收入與佣金支出對照表等資料,發現其中一筆外銷收入對應2筆佣金支出,經請公司進一步提示該2筆佣金支出分別居間仲介之佐證資料,惟其中一筆的佣金支出,公司無法提供雙方往來居間仲介文件,尚難證明該部分有仲介服務事實,遭國稅局剔除補稅。


  該分局呼籲,營利事業列報佣金支出,應注意稅法相關規定並保存相關往來資料,以免遭國稅局補稅,影響自身權益。

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依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應辦理結算申報而未辦理,經國稅局核定應納稅額者,均不適用列舉扣除額。
該分局說明,105年度綜合所得稅如國稅局尚未核定者,納稅義務人仍可採用列舉扣除額方式辦理補申報。列舉扣除額包含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房屋租金支出等項目,如已選用標準扣除額方式申報者,亦可再填寫一張「一般申報書」改採列舉方式,並於申報書註明「第二次補申報」,在國稅局尚未核定前辦理更正。

(臺中訊)營利事業所開立具銀錢收據性質的統一發票,及小規模營業人開立載有品名、數量及價款而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均非屬印花稅課徵範圍。但建築師、律師、會計師、地政士、代理記帳業等係屬執行業務者,收取業務款項所開立的銀錢收據,未具有營業發票之性質,每件應按金額貼用4‰印花稅票。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應課徵印花稅之憑證在書立或交付使用時即應貼足印花稅票,若不貼或貼用不足額,除應補貼外,並按漏貼稅額處515倍罰鍰。

該局並提醒納稅義務人,由於漏報、短報之漏稅行為常出於無心之過,納稅義務人如能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短、漏報之處罰,一律免除,但有應補稅額者應加計利息。

民眾若有任何疑義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歡迎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各校即將陸續開學,本年度學生註冊時所繳納的宿舍費,於辦理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列報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家長或學生應妥善保存註冊收據影本等相關資料。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6規定,納稅義務人及配偶與受扶養直系親屬就讀於國內各級學校,註冊時繳交的宿舍費,可憑註冊時繳交的宿舍費或學費(宿舍費應明確劃分)收據影本,列報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額以新臺幣(下同)12萬元為限,但該申報戶如尚有購屋借款利息者,則須自行擇一申報扣除。
該局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之子女於本年度註冊時已繳納宿舍費2萬元,同時該申報戶有購屋借款利息1.5萬元,則納稅義務人如採列舉扣除額時,選擇列報房屋租金支出2萬元較有利。
該局特別提醒,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納稅義務人計算個人綜合所得稅之扣除額時,除特別扣除額外,可自行就「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擇一減除,房屋租金支出須選擇列舉扣除額時,始得減除。民眾如有疑義,可就近向國稅局洽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印花稅法第5條第2款規定,收受或代收銀錢收據、收款回執、解款條、取租簿、取租摺及付款簿等屬印花稅之課稅範圍,應依規定繳納印花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臺中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33條規定:「補習班收取費用,應製給正式收據並交由學生詳閱後簽名。」。民眾參加補習、才藝班等課程支付該等費用時,記得索取收據,以保障自己的權益。該收據應依印花稅法規定,由補習班、才藝班等業者於開立收據時,按收據金額千分之四繳納印花稅。

補習班、才藝班等業者如因應貼印花稅票憑證甚多,不便逐件貼花繳納,可向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按期彙總繳納,並應於每年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15日前,自行核算應納或代扣印花稅款,填具繳款書,逕向公庫繳納,並應於同一期限內填具印花稅總繳申報表,向申報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申報人亦可於每單月1日至17日之24小時內,於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辦理彙總申報後,自行列印申報書及繳款書,逕至來來OK、全家、統一及萊爾富等4家便利超商(限稅額2萬元以下)或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繳納稅款,不必親自到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申報。民眾如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轉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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