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自今(113)年9月1日至同年9月30日止,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財政部提供多元繳稅方式,不受時間及地點限制,省時又便利。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有應繳納稅款時,除以現金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或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四大便利超商(限應繳納稅額在3萬元以下)臨櫃繳納外,亦可在繳納期間內使用自動櫃員機(ATM)及透過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活期存款帳戶等方式繳稅。
該局進一步指出,營利事業利用網際網路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如以信用卡方式繳納稅款,除可選擇使用營利事業企業卡外,還可以使用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的信用卡,但僅限定使用一張信用卡,只要透過電子暫繳申報繳稅系統計算暫繳稅額後,依畫面說明輸入信用卡卡號及有效期限,即可直接線上取得授權,完成繳納程序。
該局呼籲,請納稅義務人儘量採用網際網路方式辦理申報,並於繳納期間內多加利用晶片金融卡、活期存款帳戶及信用卡等線上繳納方式,繳稅輕鬆無負擔,又可享有方便且安全的多重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