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今(112)年5月首次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納稅義務人,如欲申請適用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可於112年2月15日至3月15日提出申請,稅額試算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如下:
線上申請
1.利用自然人憑證、電子憑證、健保卡及註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路徑:首頁→稅額試算服務)
2.利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及註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路徑:首頁→稅額試算→稅額試算專區→各項申辦作業)
臨櫃申請
1.本人親自申請:國民身分證正本、申請書
2.委託他人申請:委託人(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影本、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委任書(授權書)正本、印章、申請書
該所提醒,首報族如有扶養直系尊親屬或20歲以上子女者,申請適用稅額稅額試算服務時,應一併檢附受扶養親屬同意由申請人列報為課稅年度扶養親屬之同意書。
納稅義務人如需任何諮詢服務,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