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新制實施後,部分行業雇主因應人員調派及工作時間調整等因素,或有影響人事成本費用及其營運獲利,財政部將整體考量受影響產業之營運及損益變動情形,評估調整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擴大書審)純益率與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以合理反映企業或執行業務者之成本。
財政部指出,勞動部為落實推動勞工週休二日新制,於105年12月21日修正公布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新制透過「提高休息日出勤加班費」、「休息日加班出勤時數,納入每月延長工時總數46小時計算」等方式,讓勞工享有更多休息日及特別休假,提升勞工權益。雇主依其營運情形可給予勞工休假或給予出勤加班費,將反映於企業或執行業務者之人事成本費用,進而影響其獲利。企業或執行業務者可將增加之成本費用,核實設帳記載及取得相關憑證,並依規定計算損益及申報106年度所得稅,稽徵機關將依業者實際損益情形,核實認定。對於適用擴大書審要點之企業或執行業務者之費用依財政部所訂費用標準申報者,係以收入總額按規定純益率或費用率推計所得,週休二日新制如有造成人事成本費用結構性增加之影響,前述純益率或費用標準無法反映其變動情形。
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每年4月至11月間均徵詢各業同業公會意見,並依據蒐集意見及統計資料評估調整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擴大書審純益率與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為合理反映雇主因應上開週休二日新制對其損益之影響,財政部已請各地區國稅局進行今年度上開修訂作業時,主動調查受新制影響行業別及影響程度,納入評估並適度反映調整。